促进会为会员单位企业筑起保护墙
专利被侵权?被诉侵犯专利权?
不怕不怕!
促进会会员单位有专利保险“出场救阵”
“主动出击型”——专利执行保险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追溯期内,第三方未取得授权而首次实施本保险单列明的专利,被保险人为获取证据在承保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并在保险期间内,就其受到侵犯的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该请求被立案或受理的,对于被保险人的前述请求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下简称调查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上述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该事故在承保区域内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或行政处理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会员单位投保的专利执行保险保单累计赔偿限额70万,由234家会员企业共享总保额。每家会员企业赔偿限额为3万,其中:调查费用3万,法律费用3万,专利无效诉讼费用3万元。本保单中每家企业的索赔资料需经投保人广州市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会盖章确认后提交给保险人。
“防御型”——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保险单载明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侵犯其他专利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由该专利权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附件:
5 专利保险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