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人:
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从即日起停止执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第四项第9点以及《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三十七条的专利申请授权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取消对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授权后的资助;
二、取消对提交PCT专利申请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资助;
三、取消对美国、日本、英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
四、取消对专利权人缴纳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
关于对专利授权的市级财政资助以市局的相关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