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79号法案,1996年5月14日生效,2001年修正 巴西工业产权法 (译文节选) 1 本法规范与工业产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2 工业产权关系到本国的社会利益和技术与经济发展, 其保护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Ⅰ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Ⅱ 准予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 Ⅲ 准予商标注册; Ⅳ 规制假冒地理标志; Ⅴ 制止不正当竞争. 3 本法的规定还适用于下列情形: Ⅰ 依据对巴西有效的条约或者公约受保护的当事人, 在巴西提交的专利申请或者注册申请. Ⅱ 给予巴西公民或者居民互惠待遇或者平等权利的国家的公民或者居民. 4 对巴西有效的条约的规定平等地适用于属于本国公民或者居民的自然人、法人. 5 从法律效力上,工业产权被认为是动产. 下载附件 下期预告 德国版权法 官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