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知识产权优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时间:2020年5月15日阅读:44074分享:

 为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者水平,经我会研究,决定在南沙区开展知识产权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南沙区内企事业单位(除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全职、在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设置和数量

1、评选设置: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数量为4名。

2、奖项设置:按照名次高低设置奖励。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知识产权工作,精通本岗位业务和专业知识,积极工作,锐意进取,工作成绩显著;

2、连续在本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四、评选流程:

1、申请: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上年度个人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2、确定候选名单:根据申报情况,我会将组织进行评审,产生优秀工作者候选人名单。 

3、公开投票:候选人名单将在我会公开渠道进行公开投票。

4、统计:投票结束后,根据排名从高至低为候选人进行加分,统计最终评选成绩,产生最终候选人名单。

5、公示:候选人名单将在我会公众号及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4、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五、表彰方式

对评选的知识产权优秀工作者发放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由每次评选活动开展具体设置。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广州市南沙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会

2020年5月14日